浙江金华一陶瓷企业破产清算申请获受理
浙江金华一陶瓷企业破产清算申请获受理12月6日,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,该法院于11月27日裁定受理金华市红峰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,并指定管理人。公告要求,红峰建陶的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或法院提交述职报告、财产状况说明、债务清册、债权清册、有关财务会计报告、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等相关材料。债权人应于2025年1月13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。该法院定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。
页:
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