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张家港房子卖了想去苏州,但苏州还没买房,户口怎么办?二套房首付能少不?期房付款
婚前我个人做的商业贷款在张家港买了商品房现已售出,和买家协商的到13年8月满五年了再过户给他,但我个人户口在房子上,本来卖了房子准备在苏州市买房子,但是现在新政策国五条可能会对首套房满五年的减免,如果不是首套会征收20%的个人所得税,对我到时候过户肯定不利,所以为了能顺利卖房过户,似乎8月份前我不能买房子,问题如下:1、房子卖了,户口怎么办?如果不能及时买到房子,户口可以落到哪里?2、如果我现在在4月份再和开发商买一个12月份可以拿到房产证的期房,在8月份老房子过户的时候算是我有1套房子还是2套房子?3、再买房肯定是算二套,要首付60%,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付一些首付?4、二套房如果买期房付款方式应该是什么样子的,占比例最大的钱一般在什么阶段付掉?5、除了假离婚以外,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国家认为我不是二套房呢?(老公和孩子户口不在房子上)来自搜搜问问
页:
[1]